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政策指南
发布日期: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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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扶持内容
1.税收减免
自主创业退役军人:3 年内按年度限额减免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录退役军人: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3 年内按人数定额减免税费。
2.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最高可贷 20 万~50 万元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 300 万~500 万元
财政给予贴息,部分地区优秀退役军人可免反担保。
3.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个体户或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满 6 个月以上
可申领一次性补贴,各地标准一般 5000~10000 元。
4.场地与就业补贴
租金补贴: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可减免或补贴房租。
带动就业补贴:每吸纳 1 人就业给予一定补贴。
5.免费服务
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对接、导师帮扶。
二、通用申请条件
1.持有退役证 / 转业证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2.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法经营主体。
3.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社保。
4.多数政策优先支持退役 3 年内、注册 3 年内的创业主体。
三、申请材料清单(通用版)
身份证、户口本
退役证件(退役士兵证 / 转业证)
营业执照副本
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社保缴纳记录(本人及员工,如有)
银行账户信息
创业扶持申请表(现场或网上下载)
四、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按清单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2.线上申请
全国退役军人服务平台:wsfw.mva.gov.cn
当地政务服务网、退役军人局公众号
3.线下申请
户籍地或经营地 乡镇 / 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
4.审核→公示→拨付资金,一般 15~30 个工作日。
五、实用联系方式
全国退役军人服务热线:12397
办理地点:街道 /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理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本内容均来自网络,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政策调整,将及时更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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