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审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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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度登记审核工作,切实维护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待遇精准落实,根据《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5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0号修订)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无军籍退休职工(以下简称“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年度年审工作,明确年审流程、办理方式及相关要求,为无军籍退休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指引。
一、年审目的
建立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度登记审核制度,是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服务管理、精准掌握无军籍退休职工生存状况、基本信息及待遇享受情况的重要举措,核心目的是确保无军籍退休职工相关生活待遇、医疗待遇等政策精准落地,杜绝待遇错发、漏发,同时及时更新职工信息,优化服务保障,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切实维护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年审对象
本指南所称年审对象,为已移交政府安置,纳入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管理范围的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离休干部、退职职工的年审工作,参照本指南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年审时间
每年1月至3月为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审集中办理期,无军籍退休职工需在该时间段内完成年度登记审核。若因特殊情况(如重病、异地居住等)无法在集中期内办理的,可向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当年6月30日,逾期未办理且无合理理由的,将按规定处理。
四、年审内容
年审重点核查无军籍退休职工以下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包括:
(1)身份信息:确认职工本人身份真实有效,身份证信息与安置登记信息一致,无户籍迁移、身份信息变更未报备等情况;
(2)生存状况:确认职工当前处于正常生存状态,无去世、失踪等需作减员处理的情形;
(3)基本信息:核查职工联系电话、居住地址、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是否发生变更,确保沟通联络畅通;
(4)待遇享受:确认职工待遇领取账户正常,无违规享受相关待遇的情况;
(5)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上年度是否受过刑罚、是否受过党纪处分等,如有相关情况需如实申报。
五、年审方式
为方便无军籍退休职工办理年审,结合职工年龄、身体状况、居住分布等实际情况,实行“线上自主认证+线下集中办理+上门暖心服务”三位一体的年审模式,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方式办理。
(一)线上自主认证(推荐便捷方式)
线上认证分为PC端(电脑)和APP移动端(手机)两种渠道,暂不支持苹果电脑及苹果IOS系统手机,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PC端(电脑年审)
(1)登录平台:使用带摄像头的电脑,访问“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mva.gov.cn);
(2)用户注册/登录:若未注册过平台账号,点击右上角“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有效期、手机号、验证码及密码,勾选《个人注册协议》后完成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输入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3)进入年审:登录后找到“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审服务”入口,点击进入,阅读并同意《认证服务协议》;
(4)信息填报: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照片(要求jpg/png格式,无阴影、无反光,大小不超过10MB),填写手机号码,说明是否定居国外、是否加入外国国籍,如实申报上年度刑罚、党纪处分等相关情况;
(5)人脸核验:完成信息填报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人脸采集核验,确保人脸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6)提交审核:核验通过后,确认信息无误并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线上年审。
2. APP移动端(手机年审)
(1)下载安装:使用安卓系统(Android5.0及以上版本)或鸿蒙系统手机,下载“退役军人服务”APP;华为手机若安装不成功,可关闭纯净模式(设置—系统与更新—纯净模式—关闭增强防护)后安装,安装后可重新开启;
(2)登录操作:打开APP,使用上述PC端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或按提示完成注册后登录;
(3)权限设置:若登录后提示“没有权限,保存失败”,需打开手机设置—应用—应用管理—找到“退役军人服务”APP—权限管理—开启存储权限;
(4)年审操作:登录后找到“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审”模块,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身份证照片上传、人脸核验,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提交成功即完成。
(二)线下集中办理
(1)办理地点:安置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3)办理流程:职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完成人脸采集、信息确认,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当场完成年审登记。
(三)上门暖心服务
针对高龄、独居、重病、行动不便等无法自主办理年审的特殊职工,可由其家属、监护人提前向安置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上门服务申请,说明职工具体情况及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服务机构将统筹安排工作人员携带办公设备上门,协助完成信息确认、人脸核验等年审流程,切实解决特殊职工的办理困难。
六、注意事项
(1)如实申报:年审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情况,不得隐瞒、谎报,若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情形,年度登记将不予通过,影响待遇享受;
(2)结果查询:线上、线下提交年审申请后,可于10个工作日后通过“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或咨询安置地服务机构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将收到整改提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3)账号问题:若忘记平台密码且注册手机号已停用,无法接收验证码重置密码,可通过平台登录页面“变更绑定手机号”功能绑定新手机号,或前往就近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变更手机号后再办理年审;
(4)逾期处理:未按时参加年度登记的,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将通过适当方式及时联系确认;确实无法联系、确认的,自下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补办登记后,恢复并补发相关待遇;无军籍退休职工去世的,家属需及时向服务机构报备,办理减员手续,停发相关待遇;
(5)信息更新:年审期间,若职工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需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登记信息,确保后续服务保障精准到位;
(6)政策咨询: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拨打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咨询电话,或前往服务窗口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将耐心解答相关政策及操作问题。
七、服务保障
1. 工作人员保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审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掌握程度和服务能力,为职工提供高效、贴心的服务;
2. 宣传告知:服务机构将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短信、入户告知等多种方式,提前解读年审政策、告知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引导职工积极配合完成年审;
3.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妥善保管无军籍退休职工年审相关资料,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确保档案安全、可查;
4. 投诉反馈:职工对年审服务工作有异议或投诉建议的,可向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将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结果。
八、附则
1. 本指南依据《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0号)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及地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本指南由当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1. 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991-5512101,办公地址沙依巴克区火车南站路西二巷21号(八一宾馆院内)[superscript:3]; 2. 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咨询电话0991-3011022,办公地址天山区碱泉一街780号; 温馨提示:线上通过“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mva.gov.cn)办理时,若出现“pagination req out of range, no match result”报错,可暂停操作并拨打上述咨询电话咨询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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